其實從Facebook成為生活圈共同話題時
我就把一部分花在無名的時間,轉移到了這個地方
後來FB從 開心農場→塗鴉牆→社團 一路進化漸趨完整

但是FB終究有一個缺點:不管你發的文章多蠢,文字內容有多單薄
它顯示的篇幅和一千字的影視心得一模一樣,說不定蠢蛋murmur得到"讚"的迴響數還會比一千字的心得還要多

這造成了一個問題:什麼人都能發文 = 垃圾場
那我們又為什麼要在一個垃圾場中瞎攪和呢?



We all know that Facebook is a clocksucker and making people lonelier!! But we still use i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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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大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